关于聘任县级各学科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发挥基层优秀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建立一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研培质量和水平,保证课程改革有效推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聘任县级各学科兼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聘任条件
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小学专科、中学本科的合格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在一线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或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修养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心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全心全意地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服务,无违反“三乱”行为。曾获得过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2.业务水平高。具有完成本职工作需要的坚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知识,有丰富的教学和教研经验,对新课程理念有较深的理解,教育教学能力强,能承担县级教学公开课和送课下校任务。教育教学实绩显著,在县、校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荣获过县级以上优质课、提高教学质量名师等奖励。
3.指导能力强。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新课改的思想意识,能够及时汲取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新成果,把握课程改革和发展趋势,了解教学改革动态和学科发展走向,对新知识领域、新观念持敏感态度,务实创新,善于引导教学改革新方向,具有组织指导学科教研活动的能力,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奖。
4.教研功夫硬。善于分析、研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教科研工作,承担或参与县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研究,取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多次发表文章。
二、推荐办法和名额
本次聘任县级各学科兼职教研员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办法进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县级兼职教研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兼职教研员的把关、审定和呈报工作。
推荐学科、名额不限,必须完全符合“聘任条件”。
登记表和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连同各类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014年4月10日前上报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并将电子文档一同上报。
三、 评选办法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聘任的相关要求推荐人选,呈报到教师进修学校。
2.教师进修学校各部室按聘任条件进行初评,确定人选后,填写推荐登记表,报送校长室。
3.教师进修学校再组成评审组进行终审,终审确认后,由教师进修学校颁发聘任证书。
四、几点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从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高度,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2.要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层层推选工作。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能胜任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基层教师和业务领导推举上来,保证兼职教研员队伍的高质量。
3.有关负责人电话及邮箱如下:
小学负责人:田春发,电话 138****1280,邮箱 tcf****@126.com
中学负责人:孙玉平,电话 182****2923,邮箱 syp6****@126.com
附件1:兰西县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登记表
附件2:兰西县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登记表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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