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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兰西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扫尾工作安排意见

2015年07月03日 07:38:29 访问量:975

兰西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二五”时期

教师培训扫尾工作安排意见

一、补培项目

1.培训项目: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班主任能力提升、师德教育。

2.培训对象:县级以上培训总学时不超240学时,又没参加上述项目培训的领导和教师。

3.培训学时:“专业标准”35学时、“课程标准”25学时、“班主任能力提升”30学时、“师德教育”30学时。(发证时间为“同期”)

4.培训时间:(1)7月16日—8月15日:专业标准和师德教育;(2)8月16日—9月15日:课程标准和班主任能力提升。

5.组织报名:以校为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相关项目的补培,并于6月25日前将补培教师信息表(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报教师进修学校,逾期不报按没有补培处理(拖欠2014年培训费的学校,先交费后参培),否则,责任自负。

6.联系方式:“师德培训”“班主任培训”“校长专业标准培训”,联系人:周丽梅,电话:138****0081,邮箱:zlm****@126.com;“课程标准培训”“幼儿教育指导纲要”“教师专业标准培训”,联系人:孙玉平,电话:182****2923,邮箱:syp6****@126.com。

二、增培项目

    1.培训目的:借助教师进修学校网络平台,让领导、教师走进“精品试题”“精品课件”“名师教案”“教学素材”“在线组卷”“数字图书”“教育影视”等,分享广博的教育教学资源,努力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从而实现“校校有网站校校通,人人是会员人人通”的目标。

2.培训方式:学校领导和教师可根据自己工作所需选择培训项目和学科,借助网络资源进行学习研讨和


3.感悟提升。

4.培训对象:原则上是全员培训(“入门培训”),县级以上培训总学时不超240学时的领导和教师必须参加。

4.培训学时:入门培训10学时、普及培训40学时、提高培训20学时。

5.时间步骤:(1)入门培训(6月16日—7月15日):会员注册,上网操作(7月15日前上报《会员注册及参培登记表》);(2)普及培训(9月16日—10月15日):走进资源,利用资源;(3)提高培训(10月16日—11月10日):生成资源,展示成果。

三、达标项目

1.活动目的:有效提高领导、教师“两标一纲”的实践应用能力和普及率。

2.活动方式:复学(本校组织)、检测(提供各项目检测50题)、竞赛(分学段分学科进行竞赛)。

3.参加对象:所有参加过“两标一纲”培训的领导和教师,竞赛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参赛选手。

4.学时设定:按竞赛团体总分折算学时加减,80分以上加20学时、60分以上加10学时、60分以下减校本培训10学时。

5.时间安排:11月1日—12月15日

责任编辑/曹友斌

编辑:路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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