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方案
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名师工作室按照学校管理、服务师生的原则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主持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可以有来自兄弟学校的骨干教师),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加强师德建设。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2.承担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要求参与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3.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4.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周期内,承担并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为教学改革提供科研服务。
5.发挥名师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组织学员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相关教师专业成长。
6.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为学校和本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献言献策。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1.名师工作室由学校负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业务指导。
2.名师工作室在争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邀请本学科专家来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业务指导。
3.因工作和学习的需要,工作室的成员可以提出外出学习的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外出学习。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工作条件保障。名师工作室有独立的办公室,并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资料。要配备信息化设备和系统。
2.制度保障。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教学工作管理,为保证挂牌名师及其助理履行职责,应适当减少挂牌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3.经费保障。按照上级教育机关颁发的文件规定,每个名师工作室都有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网站建设和外出指导及参观考察的开支。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人员的考核与评价
1.考核形式。每学期工作完成,要对工作室及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查看成员参与工作室的积极程度;二看原始材料;三深入课堂听课和参与教研活动,进行现场观摩;四是看周期中成员取得的成果。
2.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三是在教学科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3.考核结果。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在该工作室工作资格;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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