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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摘录】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音乐学科地方课程观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年03月31日 09:24:47 来源: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访问量:675

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音乐学科地方课程、合唱教学、

器乐教学观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企)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育研究院,绥芬河市、抚远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加强中小学音乐教师对地方课程的关注与研究,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器乐教学专业化水平和合唱教学质量,推动全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在课改理念指导下,积极开展音乐课堂教学的有效研究。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定于2012423-27日举办“全省中小学音乐学科新课程教学培训暨地方课程、合唱教学、器乐教学观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一)器乐教学观摩展示

1.《田野在召唤》授课教师:齐洪涛(哈尔滨民生路小学),2011年第六届全国音乐教学观摩现场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牧场上的家》授课教师:吕萍萍(哈尔滨市安广小学),2011年上海器乐研讨会观摩课获奖教师。

(二)现场教学展示

1.中小学地方课程教学展示:要求按着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的内容进行,可以是单纯的地方课程内容,也可与教材中的其他教学内容相结合。

2.中小学合唱教学展示:要求按课标教材设计合唱教学内容,可采用综合课的教学形式,单纯的合唱训练不参加评选。

3.高中歌唱模块教学展示:要求结合“歌唱”模块教学内容设计合唱教学,体现学生学习歌唱技能的过程。

以上参加教学展示人员均需地市推荐,授课教师按教材准备1课时的内容,以借班上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教学展示(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高中40分钟)。

(三)器乐教学评选

结合歌曲、欣赏、创造教学内容进行,要求教师做课堂器乐演奏技能演示与说课,时间:15分钟(单纯的器乐教学也可参加此项评选)。

 

二、活动方式

1.展示课教师需由地市教研部门组织、推荐,于201241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请分项填写)、教学详案1份用A4纸打印,分学段报送省教育学院体卫艺部音乐教研室。

联系人:于薇(小学)139****9712  孙岩(初、高中) 133****5123

****

2.为存档和便于统计,教学详案、报名表、观摩人员人数统计表的电子版,请于2012410前发送至:yt****@163.com

3.初评工作由各地市教研员负责。

三、名额要求

1.地方课程、合唱教学、歌唱模块的现场展示,每地市小学1节;中学1节(初中、高中任选)。

2.器乐教学评选名额不限,按学段分组进行。

四、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2423

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农科教结合培训中心(哈尔滨市闽江路222号中天楼酒店,火车站乘7路公共汽车在老龄委下车即可)

活动时间:424-27

五、费用

培训费200/人,食宿费每人每天80元,由本单位自理。

各地接此通知后,按要求尽快做好相关工作。

 

编辑: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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