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音乐学科地方课程、合唱教学、
器乐教学观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企)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育研究院,绥芬河市、抚远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加强中小学音乐教师对地方课程的关注与研究,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器乐教学专业化水平和合唱教学质量,推动全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在课改理念指导下,积极开展音乐课堂教学的有效研究。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定于
一、内容及要求
(一)器乐教学观摩展示
1.《田野在召唤》授课教师:齐洪涛(哈尔滨民生路小学),2011年第六届全国音乐教学观摩现场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牧场上的家》授课教师:吕萍萍(哈尔滨市安广小学),2011年上海器乐研讨会观摩课获奖教师。
(二)现场教学展示
1.中小学地方课程教学展示:要求按着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的内容进行,可以是单纯的地方课程内容,也可与教材中的其他教学内容相结合。
2.中小学合唱教学展示:要求按课标教材设计合唱教学内容,可采用综合课的教学形式,单纯的合唱训练不参加评选。
3.高中歌唱模块教学展示:要求结合“歌唱”模块教学内容设计合唱教学,体现学生学习歌唱技能的过程。
以上参加教学展示人员均需地市推荐,授课教师按教材准备1课时的内容,以借班上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教学展示(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高中40分钟)。
(三)器乐教学评选
结合歌曲、欣赏、创造等教学内容进行,要求教师做课堂器乐演奏技能演示与说课,时间:15分钟(单纯的器乐教学也可参加此项评选)。
二、活动方式
1.展示课教师需由地市教研部门组织、推荐,于
联系人:于薇(小学)139****9712 孙岩(初、高中) 13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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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存档和便于统计,教学详案、报名表、观摩人员人数统计表的电子版,请于
3.初评工作由各地市教研员负责。
三、名额要求
1.地方课程、合唱教学、歌唱模块的现场展示,每地市小学1节;中学1节(初中、高中任选)。
2.器乐教学评选名额不限,按学段分组进行。
四、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农科教结合培训中心(哈尔滨市闽江路222号中天楼酒店,火车站乘7路公共汽车在老龄委下车即可)
活动时间:
五、费用
培训费200元/人,食宿费每人每天80元,由本单位自理。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按要求尽快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