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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征评】关于评选2013年县级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3年12月08日 11:47:33 访问量:1178

关于评选2013年县级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绥化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活跃学术气氛,深化理论研究,提高实践水平,总结交流2013年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县教师进修学校决定在全县征集评选2013年优秀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类型

    本次征集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经验总结、教育叙事、教学反思、教育教学案例、研究体会等。

    三、申报条件

    ㈠ 符合“两必须”

    1.按照绥化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关于“校校有课题,人人都研究”的指示精神,申报人员必须是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员。根据学校在编教师人数,平均每10人达不到有一项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的学校,暂时取消本校教师县级以上科研成果参评资格,待完成指标后再参评。

    2.按照《兰西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中关于成果评选的“先展示后参评”的原则,申报人员2010年以来必须曾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应成果的文章(含县级《研训信息》)。

    ㈡ 遵循“四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借鉴和推广价值。

    2.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成果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成果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四、报送要求

    1.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参评。

    2.申报科研成果字数在1500字以上。

    3.科研成果文本材料:一律A4型纸,标题二号黑体1.5倍行距,副标题(——2013年县级科研成果评选材料)四号楷体单倍行距,单位和作者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正文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4.上交《兰西县2013年科研成果审批表》(附件1)、《业绩成果推荐表》(附件2)纸质表各一份,科研成果文本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各校可登录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网站lxjxx.30edu.com下载相关表册。

    5.以校为单位在个人申报、学校初选的基础上,将优秀科研成果统一报送县教师进修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6.科研成果报送时间:2012年12月26日-27日,提前或拖后均不受理。

    7.本次科研成果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审办法

    ㈠ 评审标准

1.科学性:重点考察科研成果立项依据的正确,研究方法的运用,事实资料的积累,论证逻辑的严密与结论可靠等方面的科学性。

2.实践性:重点考察科研成果对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对解决实际问题,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效益的实效性,以及研究工作的实践基础。

3.先进性:重点考察课题成果的创新程度和推广价值的先进意义。

4.原创性:重点考察科研成果是否教师本人原创,是否抄袭、下载、剽窃他人成果

    ㈡ 评审程序

    依据上述标准,评审工作将按下列顺序进行:

    1.县教师进修学校成立由校长曹友斌为组长的科研成果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所,办公室主任由教科所所长赵天元担任。

    2.科研成果评审办公室接收各学校推荐的成果参评材料。

    3.将成果参评材料在第69期、第70期、第71期《研训信息》上刊登展示,并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评价及意见反馈。

    4.科研成果评审办公室对申报参评的成果进行初评,拟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5.科研成果评审办公室将初评结果提交校长进行审核、备案。

    6.2014年3月份召开科研成果交流会:颁发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交流部分一等奖科研成果(借助专题片同步展示科研成果);通报批评抄袭、下载、剽窃他人成果的作者,并取消两年参评资格。

    7.一等奖科研成果可以申报参加2014年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评选,否则没有资格参加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评选。

这次科研成果评选由各学校初选推荐,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比对评审。各学校应把科研成果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成果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成果的质量。

联系人:教科所所长 赵天元

  话:138****4555

  箱:jks****@126.com

  址:lxjxx.30edu.com

附件:1.兰西县2013年科研成果审批表

          2.业绩成果推荐表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12月8

 

  • 附件(2个)
  • 兰西县2013年科研成果评审表.doc (22kb) 下载
  • 业绩成果推荐表.doc (50kb) 下载
编辑:曹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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