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县级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绥化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活跃学术气氛,深化理论研究,提高实践水平,总结交流201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县教师进修学校决定在全县征集评选2013年优秀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类型
本次征集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经验总结、教育叙事、教学反思、教育教学案例、研究体会等。
三、申报条件
㈠ 符合“两必须”
1.按照绥化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关于“校校有课题,人人都研究”的指示精神,申报人员必须是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员。根据学校在编教师人数,平均每10人达不到有一项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的学校,暂时取消本校教师县级以上科研成果参评资格,待完成指标后再参评。
2.按照《兰西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中关于成果评选的“先展示后参评”的原则,申报人员2010年以来必须曾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应成果的文章(含县级《研训信息》)。
㈡ 遵循“四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借鉴和推广价值。
2.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成果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成果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四、报送要求
1.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参评。
2.申报科研成果字数在1500字以上。
3.科研成果文本材料:一律A4型纸,标题二号黑体1.5倍行距,副标题(——2013年县级科研成果评选材料)四号楷体单倍行距,单位和作者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正文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4.上交《兰西县2013年科研成果审批表》(附件1)、《业绩成果推荐表》(附件2)纸质表各一份,科研成果文本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各校可登录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网站lxjxx.30edu.com下载相关表册。
5.以校为单位在个人申报、学校初选的基础上,将优秀科研成果统一报送县教师进修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6.科研成果报送时间:2012年12月26日-27日,提前或拖后均不受理。
7.本次科研成果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审办法
㈠ 评审标准
1.科学性:重点考察科研成果立项依据的正确,研究方法的运用,事实资料的积累,论证逻辑的严密与结论可靠等方面的科学性。
2.实践性:重点考察科研成果对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对解决实际问题,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效益的实效性,以及研究工作的实践基础。
3.先进性:重点考察课题成果的创新程度和推广价值的先进意义。
4.原创性:重点考察科研成果是否教师本人原创,是否抄袭、下载、剽窃他人成果。
㈡ 评审程序
依据上述标准,评审工作将按下列顺序进行:
1.县教师进修学校成立由校长曹友斌为组长的科研成果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所,办公室主任由教科所所长赵天元担任。
2.科研成果评审办公室接收各学校推荐的成果参评材料。
3.将成果参评材料在第69期、第70期、第71期《研训信息》上刊登展示,并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评价及意见反馈。
4.科研成果评审办公室对申报参评的成果进行初评,拟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5.科研成果评审办公室将初评结果提交校长进行审核、备案。
6.2014年3月份召开科研成果交流会:颁发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交流部分一等奖科研成果(借助专题片同步展示科研成果);通报批评抄袭、下载、剽窃他人成果的作者,并取消两年参评资格。
7.一等奖科研成果可以申报参加2014年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评选,否则没有资格参加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评选。
这次科研成果评选由各学校初选推荐,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比对评审。各学校应把科研成果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成果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成果的质量。
联系人:教科所所长 赵天元
电 话:138****4555
邮 箱:jks****@126.com
网 址:lxjxx.30edu.com
附件:1.兰西县2013年科研成果审批表
2.业绩成果推荐表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