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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征集】关于征集《新课程理念下教师课堂教学技术行为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的通知

2013年11月19日 13:32:09 访问量:1473

关于征集《新课程理念下教师课堂教学技术行为研究》

课题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总课题组2013年课题研究工作要点及课题研究成果征集通知的精神,现将本年度课题研究成果征集的具体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成果征集对象

(一)参与《新课程理念下教师课堂教学技术行为研究》课题研究的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的所有研究教师。

       (二)同时欢迎非《新课程理念下教师课堂教学技术行为研究》课题组研究成员,但热心于教师课堂教学技术行为研究的教师、学校领导、研培人员,踊跃参加征集评选活动。

   二、关于研究成果的征集

(一)课题研究类成果的征集与评审

主要征集:研究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总结、教育叙事、个案研究、研究体会等。

(二)课堂教学类成果的征集与评审

主要征集:优秀课、优秀指导课、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实录、说课稿及教学反思等。

(三)要求

1.课题研究类成果字数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成果要独立完成,立意要新,内容要从实际出发,体现原创。引用他人研究资料及观点,注明出处或参考文献,严禁上网下载,文责自负

2.课堂教学类成果要紧紧围绕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所承担课题的内容,符合新课程改革对课堂教学的要求。要把此类成果的评选贯穿于课堂教学中,在推动课题研究的同时,促进教师课堂教学技术行为的转变。

3.各课题承担单位选送成果数量不限,但同一类型的研究成果每人限报一项。申报成果时必须认真填写“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每项成果交打印稿原件一份,优秀课、优秀指导课要有相应的推荐材料。

5.所有参评成果的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是校级(包含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成员;

(2)在县刊《研训信息》或县级以上其他刊物上发表过相应内容的文章,符合“先展示后参评”的原则。

6.申报各类研究成果时,应以学校为单位填写《业绩成果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费用

研究成果收费按照总课题组《课题研究成果征集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取,县教科所不添加任何费用。

、成果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2013年11月29日上报。联系人:赵天元 , 联系电话:138****4555

       附件:1.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

          2.业绩成果推荐表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 附件(2个)
  • 附件1: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doc (16kb) 下载
  • 业绩成果推荐表.doc (32kb) 下载
编辑:曹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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