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高中音乐、初中体育教师
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绥教院办发[2012]1号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各中学、开发区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2012年教育重点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提高音体美教师的教学能力,今年将继续抓好中学音体美学科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经市教育局批准,市教育学院研究决定,2012年上半年举办高中音乐、初中体育学科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各县(市、区)相关学科教研员。
2.每县(市、区)选派高中音乐、初中体育学科教师各6名教师参加,开发区中学可派1—2名教师参加,市直属中学每所学校各选派2名高中音乐、初中体育教师参加。
二、会议时间、地点、日程安排
1.高中音乐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2.初中体育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3.报到地点:绥化市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绥化市红星西街3号,市人民政府西侧)。
三、相关要求
1.报到当天下午13:00召开各县(市、区)、市直属中学带队教师预备会(抽出登台展示的教师及其展示顺序),地点为市教育学院五楼会议室;14:00展示的教师到学院五楼会议室装课件。
2.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的教师要提前按照绥教办发[2009]5号文件和绥教院发[2009]12号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准备。高中音乐、初中体育学科教师基本功竞赛由市教育学院音体美教研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学校的此次竞赛的负责人要在
教研员联系方式:
体育教研员 盛 伟 电话:131****3763 ;0455—8158977
邮箱:854983589@****
音乐教研员 贾琳琳 电话:159****8818 ;0455— 8158977
邮箱:shytm2007@****
3.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赛教师每人另交评审费、会务费80.00元。
4.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中学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参会人员,准时到会。
附件1:绥化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参赛教师登记表
附件2:绥化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报名单
附件3:全市高中音乐、初中体育等学科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具体要求
二○
附件1:
绥化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参赛教师登记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学科: |
|||
工作单位: |
任教年级: |
||||||
职 务: |
职 称: |
||||||
最后学历: |
毕业学校: |
||||||
教 龄: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指导教师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教龄 |
||
|
|
|
|
|
|||
展示课题: |
|||||||
所在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选送单位(进修校)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绥化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报名单
县(市、区): 组别:
序 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学 科 |
参 赛 课 题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全市高中音乐、初中体育教师教学
基本功竞赛具体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具体要求:
1.各县带队人员参加预备会时要统一上交本次竞赛的所有教师参加竞赛的说课稿和教学设计共计10份,每个参赛教师可以有1—2名指导教师。
2.从每个县(市、区)的参赛教师中,通过抽签选出1名教师登台进行“说、讲、评”展示;市直属中学、开发区中小学每所学校抽取1名教师登台展示。
3.没能登台展示的教师在现场除认真听取别人的展示之外,还要对每个登台展示的教师的说课和讲课进行认真的评析,写出简短的评语并打出具体的分值。
4.没能登台展示的教师的参赛成绩由评委对说课材料和教学设计评审,并结合本人上交的对登台展示教师的评课稿评定等次,少评一次降低一等,少评二次取消成绩。
5.展示教师的说课、讲课及评课顺序由抽签决定。
6.登台展示教师的说课、评课时间均为5分钟;课堂教学展示时间为20分钟,超时要酌情扣分。
7.竞赛的主持者在竞赛进行期间将不定期的点名,点名每缺席一次要对本人的参赛成绩进行扣分,点名两次不在者,取消本次竞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