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习 制 度
为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学习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并以自学为主。
三、政治学习以当前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及领导的重要讲话为主。
四、业务学习以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改革研究及与研训相关的内容为主。
五、集中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专心听讲,认真思考,随时记录。
六、学习对象为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时,实行签到制,无极特殊情况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还必须补学所缺的学习内容。
七、教职工无论集中学习还是分散自学,都必须有选择性地记好学习笔记(含“创先争优”活动)。学期累计记学习笔记不少于12000字(期中前后各6000字),撰写心得体会至少2篇(期中前后各1篇)。
八、校级领导和教科研人员、培训者每学期在《研训信息》上至少发表一篇有借鉴价值的文章。
九、学校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教职工的业务进修和技能培训,以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
十、对全校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纳入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考评之中。教职工必须在期中、期末将《学习笔记》交副校长室检查,再由主管副校长将检查情况向校长汇报,并向各部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