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29次
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中学: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学会下发的《关于征集第29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内容转发给你们。
一、征集对象
省教育学会会员,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等。
二、科研成果形式
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小课题研究成果、教育反思、教育叙事及著作。
三、学术年会主题
我与课程改革同行,对课程改革中的小课题研究成果予以政策倾斜。
四、学术年会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选
1.由成果承担者申报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29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附表1)
2.经县(市、区)教育学会初评,市(地、企)教育学会或省分支机构复评(按2:4:3:1比例评出一、二、三、淘汰)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29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评审登记表》(附表2)。
五、报送时间及评审费用
1.
2. 每项科研成果交评审费50元。
其中文本稿直接上报绥化市教育学会,电子稿邮至绥化市科研学会邮箱:suihua****@163.com
六、要求与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要排好承担者的顺序,且不得超过评奖规定的人数(论文类三名、著作类五名)。
2.科研成果要真实反映承担者的研究与实践,发现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要清楚、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评审表》和《评审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将《申报评审表》附在成果的封面上,贴好。
要求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科研所、市直中学接到通知后,抓紧落实此项工作,推选出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参评。
附:表1、表2、(可复制)。
绥化教育学会电子邮箱:suihua****@163.com
联系电话:0455---8158968
梁秀华:138****7377
吴明慧:138****0806
绥化市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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