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动态信息】关于征集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29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动态信息】关于征集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29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1年10月28日 06:56:14 来源: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访问量:573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29

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中学: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学会下发的《关于征集第29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内容转发给你们。

一、征集对象

省教育学会会员,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等。

二、科研成果形式

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小课题研究成果、教育反思、教育叙事及著作。

三、学术年会主题

我与课程改革同行,对课程改革中的小课题研究成果予以政策倾斜。

四、学术年会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选

1.由成果承担者申报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29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附表1

2.经县(市、区)教育学会初评,市(地、企)教育学会或省分支机构复评(按2431比例评出一、二、三、淘汰)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29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评审登记表》(附表2)。

五、报送时间及评审费用

1. 20111215前务必上报绥化市教育学会,逾期不再受理。

2. 每项科研成果交评审费50元。

其中文本稿直接上报绥化市教育学会,电子稿邮至绥化市科研学会邮箱:suihua****@163.com

六、要求与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要排好承担者的顺序,且不得超过评奖规定的人数(论文类三名、著作类五名)。

2.科研成果要真实反映承担者的研究与实践,发现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要清楚、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评审表》和《评审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将《申报评审表》附在成果的封面上,贴好。

要求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科研所、市直中学接到通知后,抓紧落实此项工作,推选出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参评。

附:表1、表2、(可复制)。

绥化教育学会电子邮箱:suihua****@163.com

联系电话:0455---8158968

梁秀华:138****7377

吴明慧:138****0806

 

 

                                   绥化市教育学会

                                    2011920

 

  • 附件(2个)
  • 附件1 (28160kb) 下载
  • 附件2 (46080kb) 下载
编辑:超越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