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一)
全县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兰西县校本培训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各中小学实际,制定《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按照“方案”的安排意见,2013年11月为2011年“学时登记”上报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查录报审。各中小学要按照《管理办法》“回头查录阶段”的要求,根据本校2011年《校本研修计划》、《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以学校综合档案和个人档案中的原始材料为佐证,在20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教师2011年学时认定、信息登记以及审核、备案工作。
2.登记备案。各中小学还要将教师2011年参加县级以上培训学时进行登记统计、报审备案(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⑴各中小学在编教师都要登记上册,编号和排列顺序要和“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表”完全一致;⑵所填写的县级以上培训次数、学时必须有结业证书、学时证明书,否则不纳入学时统计;⑶“十二五”期间参加学历提升培训的教师,已获得毕业证书的填写专科、本科等,否则不填;⑷个人签字、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师进修学校。
3.上报材料。2011年《校本研修计划》、《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各一份;2011年《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表》、《县级以上培训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一份;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各一份。
4.上报时间。11月29日,提前或拖后均不受理。
5.联系方式。周丽梅: 138****0081;方丹:131****7469。电子邮箱:xbyx****@163.com,校本研修管理QQ群:308181369 。
各中小学要认真对待学时登记上报工作,如果出现错报、漏报或逾期不报现象,责任自负。
附件:《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表》
《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县级以上培训学时登记表》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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