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制度
为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监督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生活基本内容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时事、任务、党章、党的文件等等;
2.讨论贯彻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任务;
3.坚持党课教育,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
4.推荐党员发展对象,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5.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结合市局中心工作给党员分配任务,发动党员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出贡献;
7.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惩并报机关党委审核。
二、组织生活基本要求
1.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员接到通知后,应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不应无故缺席。
3.党的组织生活要讲求实效,提高质量。会前要认真准备,并提前通知党员准时参加,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组织生活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4.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做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监督的特殊党员。
5.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记好出勤和活动具体内容,以备检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