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方案计划 > 【管理办法】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21日 05:55:32 访问量:2078

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兰西县校本培训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各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的学前教育、小学、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所有教师均属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对象(上述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上述单位以下统一简称“中小学”)。

二、管理内容

周期学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5年为周期,本周期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周期累计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集中培训至少240学时,校本研修不超120学时(平均每年24学时)

管理内容。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内容由学习提高、实践反思、业绩成果三个板块组成。

管理手段。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同时采取文本登记。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统一使用《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表》(附件2),由教师进修学校通过网站提供电子表,各中小学自行印制使用、存档上报。

管理方式。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由各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指导、监督、审核,教育局复审、备案。

学段学科。中小学教师的学段、学科的确定以教师主要任教的学段、学科为依据;校外教育机构(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的学段、学科的确定以教师资格证所登记的内容为依据。

档案管理。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教师校本研修的档案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师学时证明材料的保存工作,自觉接受县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领导小组检查评估。学校档案包括各文件、研修方案、研修计划、规章制度、考核细则、认定标准、研修通知、讲座材料、学员名单、会议记录、考勤记录、活动记载、影像资料、考核成绩学时登记、各类总结、校报校刊以及其它可供参考的资料等。个人档案包括各种报表研修计划;理论专著、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研修报告、学术材料;教学设计、说课文稿、听课笔记、教学反思、课题材料;讲座文稿、辅导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利专著、结题证书、发表文章;结业证书、学时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它可供参考的文本资料和影像资料

三、认定方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省培计划”为拓展,市、县培训为主体,校本研修为基础,有目的、有计划地抓好学科专任教师培训、教师专项能力培训和教育管理岗位培训。

研修考核

根据校本研修三个板块的内容,实行百分考核制。考核指导意见如下(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当调整研修内容和相应的考核分数):

1.学习提高(40分)

读书感悟(12分):教师每年至少读1本教育理论专著,写2篇研修报告,并在校园网或校刊、校报上发表。学习笔记至少10000字,每少1000字扣1分,每少1篇研修报告扣1分。

集中培训(16分):教师每年参加校级以上集中培训、辅导不少于4次(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等培训)。参加培训并有学习笔记和活动记录,每少参加1次培训扣4分,每少1次学习笔记活动记录扣2分。

学术活动(12分):教师每年参加校级以上学术活动不少于4次,并有活动材料和记录内容,每少参加1次扣3分,材料不齐全扣1分。

2.实践反思(50分)

备课上课(20分):教师要积极参加校级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至少3人参加,有记录和签名,年累计不少于6次,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研讨课至少2次。要有教学设计(或导学案)、说课稿、评价意见、反思和活动过程记录等,加盖学校公章。每少参加1次集体备课扣2分,每少承担1次公开课或研讨课扣4分,课堂教学不能做到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扣2分。

听课议课(20分):教师每年听课议课不少于40节,有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或建议(须在学校备案,否则不纳入考核)。表头信息填写齐全,过程记录详略得当,过程评价有的放矢。每少1节扣1分,缺少过程评价扣0.5分,扣至0分为止。

课题研究(10分):每名教师至少要主持或参与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有开题报告、课题研究计划、阶段性总结、活动记录等材料,市级以上课题还要有课题立项任务下达书。课题的负责人当年可按省、市、县、校级分别计10、8、6、4分,课题研究成员计分减半。有课题而没进行研究或研究而没有相应的记实材料不计分。

3.业绩成果(10分)

工作业绩(5分):凡作为培训者身份参与培训授课(含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送课下乡校等)、专题讲座、作报告、实践指导、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的教师和积极参加各级教育教学竞赛展示活动,并获二等以上奖励,当年可按国家、省、市、县、校级分别计5、4、3、2、1分。

学术成果(5分):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注重经验积累与总结,当年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完成县级以上专业课题研究或在县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在校级以上会议交流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获奖者当年可按国家、省、市、县、校级分别计5、4、3、2、1分。

业绩成果均要有对应的文件、证书等材料佐证(须经本单位审批备案),经单位核对原件、审核同意后确认分数。业绩成果每年累计不超10分。

学时认定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年度综合考核80分认定24学时; 80分以上,每多3分增加1学时,年度累计不超30学时;80分以下,每少2分减少1学时,减0学时为止。

四、实施程序

1.制定方案。“十二五”启动之年,各学校要根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兰西县校本培训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校本研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现状分析、研修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

2.制定计划。每年的年初,各学校要根据兰西县《教育工作要点》和《校本研修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校本研修计划》。计划包括指导思想、研修目标、具体内容、保障措施、活动安排等。

3.制定细则。各学校根据年度《校本研修计划》,从“学习提高”、“实践反思”、“业绩成果”三个板块制定年度《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各中小学制定《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时可参照《“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附件1),表中的内容、分数、佐证均可以更换、调整,要符合校情、师情,体现考核的校本性和激励性

4.审查批准。《校本研修计划》、《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由学校按年度制定,报县教师进修学校审查批准后实施。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予认定培训学时

5.组织研修。各学校要按照年度《校本研修计划》有效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的专题培训和学术活动,注重活动过程登记和材料积累。

6.综合考核。每年12月中旬,以校为单位按照《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组成考评小组逐人逐项进行登记、考核,考核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教师的民主监督和意见反馈。

7.学时认定。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学时认定:综合考核80分认定24学时; 80分以上,每多3分增加1学时,年度累计不超30学时;80分以下,每少2分减少1学时,减至0学时为止。五年一周期期满,对教师逐一核算周期校本研修学时,并由各中小学颁发《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证明书》(附件3)。

8.审核备案。每年12月下旬,各中小学将《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表》本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分别报送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备案。

五、学时运用

1.校本研修学时是“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360学时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校本研修学时与县级以上培训学时累计达到360学时才为“十二五”考核合格。

2.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的要求,各中小学要将教师完成校本研修学时和考核情况纳入教师的综合考评之中,与教师的评优、晋级、绩效工资等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3.因工作需要经教育局批准,教师在县域内学校之间变动岗位,新任职学校认可其岗位变动前所获得的校本研修学时(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或原任职学校提供《学时证明书》)。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为确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百灵同志任组长,曹友斌、张成同志任副组长,周丽梅、丛淑芝、田春发、孙玉平、方丹同志任成员,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由曹友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丽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方丹同志任干事,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审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组织,由主管副校长、主任具体负责本单位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要确定2名政策水平较强、计算机基础较好的教师担任信息录入员和档案管理员。

时间步骤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分宣传启动、回头查录、年度登审、周期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启动阶段(2013年10月):召开县、校两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校本研修实施方案》和年度《校本研修计划》、《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

2.回头查录阶段(2013年11月—12月):各中小学要根据2011年和2012年《校本研修计划》、《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参照学校综合档案和个人档案中的原始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两年度学时认定和信息登记以及审核、备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如下

时 间

基  本  要  求

2013年

11月

完成2011教师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学时认定和报审工作

1.六有:校本研修领导组织、周期研修方案、年度研修计划、年度考核认定标准、年度考核认定结果、年度研修档案。

2.三统一:教师各年度的编号统一;《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表》全县统一;学时认定和登记报审的时间统一:11月30日前完成2011年学认定和报审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2012年学认定和报审工作。

2013年

12月

完成2012年教师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学时认定和报审工作

3.年度登审阶段(2014年1月—2015年7月):必须确保完成2013-2015三个年度《校本研修实施方案》、《校本研计划》中的各项培训任务和《管理办法》中的年度学时认定和登记、审核工作。年度登审阶段要注重过程,讲求实效,保证质量,不允许出现漏登、错登现象,切忌形式主义,做到内容翔实、资料完备、数据准确。

4.周期验收阶段(2015年8—12月):2015年8月-9月学校完成自查验收;2015年10月-11月完成县级周期检查验收;2015年12月对校本研修和县级以上培训学时进行汇总,对经考核达到360学时的教师颁发《“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监督管理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的监督管理。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填写问卷、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使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违规者要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经费保障

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不得向教师收费,也不得向教师收取《学时证明书》和《合格证书》工本费。有关工作费用,各学校要在教师培训经费或其它工作经费中列出专项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方式

周丽梅,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联系电话 138****0081;方丹,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主任,联系电话 131****7469。电子邮箱:xbyx****@163.com,校本研修管理QQ群:308181369

本办法由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有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程序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法规政策不符的,以法规政策为准,先落实后修改。

 

附件1:“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综合考核和学时认定标准

附件2: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表

附件5: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证明书

 

 

                兰西县教育局

                                         2013年10月12日

 

1

 

  • 附件(4个)
  • 附表1.doc (42kb) 下载
  • 附表2.doc (80kb) 下载
  • 附表3.doc (31kb) 下载
  • 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doc (53kb) 下载
编辑:曹友斌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