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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关于组织实施“新课标”省级培训者集中培训的通知

2012年07月18日 11:43:34 来源: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访问量:723

关于组织实施“新课标”省级培训者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市(地、企)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育研究院,各教师进修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教基二[2011]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2012年黑龙江省新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全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定于暑假期间进行新课标省级培训者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省教育学院各学科全体研培人员;

2.全省15个市(地、企)教师培训机构及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学段每学科1人;

3.森工每学段每学科7人、农垦每学段每学科10人、绥芬河市、抚远县每学段每学科1人。

4.中小学日语、俄语等2个学科的培训者、教师全员参加。

参训教师必须是能承担本地新课标培训任务的培训者或骨干教师。

二、培训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社会)、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日语、俄语等9个学科;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日语、俄语等13个学科。

三、培训内容

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新《课程标准》的修订理念、主要变化,以及学科教师在实施课程改革中所面临的问题与困惑,构建以问题为中心,以课标为基础,以案例为载体,以远程辅导为依托的培训课程,通过理论与实践的链接,提高学员对新《课程标准》的准确理解和精准把握,为进一步组织开展本地区新《课程标准》的培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第一模块:课标解析

内容功能:通过专题讲座,围绕义务教育课程标的理念、目标、结构与内容等进行分析和解读,使学员在《课程标准》组专家的引领中,加深对新《课程标准》的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

序号

培训专题

课时

     

1

《课程标准》的修订过程与理念更新

4

课标研制、修订组核心专家(国家级)

2

《课程标准》的内容变化与有效达成

4

课标研制、修订组核心专家(国家级)

第二模块:实施策略

内容功能:结合新《课程标准》的解读,通过专题研究与典型案例的评析,使学员在参与体验中获得新《课程标准》下,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与方法,提高学员实施和指导新《课程标准》的能力与水平。

序号

培训专题

课时

     

1

新课标下的有效教学策略分析

4

多年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研员(省级)

2

新课标下的课堂教学案例研究

4

多年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研员(省级)

第三模块:远程辅导

内容功能:通过学员上机操作演练,在网络模拟中体验远程培训学习历程及辅导过程,有效提高学员的远程培训辅导能力。借助网络平台,为新《课程标准》的全员培训提供多元的培训形式。

序号

培训专题

课时

     

1

远程培训网络课程资源介绍

4

远程网站课程指导专家(国家级)

2

远程培训网络平台管理方法

4

远程网站平台管理专家(国家级)

四、培训日程

培训每班24学时,每天8学时,共三天;食宿四天。

学科学段

报到时间

结束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小学语文

723

726

刘峻峰

139****8619

初中语文

723

726

小学数学

727

730

郑  丽

151****9972

初中数学

727

730

赵家锋

139****0969

小学英语

84

87

孙占军

136****9728

初中英语

84

87

中小学日语

84

87

中小学俄语

84

87

初中物理

81

84

夏伟宁

131****8600

初中化学

81

84

初中生物

81

84

小学音乐

730

82

谢莉莉

186****0552

初中音乐

730

82

小学美术

725

728

赵玉晶

89188982

初中美术

725

728

小学体育与健康

725

728

李晓春

139****0178

初中体育与健康

725

728

报到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乘车路线:哈站乘坐11路、107路、64路公交车到和兴路下车,向东300米至汉广街与和兴路交叉口。

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初中地理等学科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近期关注黑龙江省教育学院网站公告栏(****)。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经费实行省拨经费为主,学校及教师本人少量分担的原则,省里承担培训费,参训教师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食宿费由省里和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参训教师每人每天需补交食宿费40元。

2.本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将由省教育学院颁发省级培训证书。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2012暑假新课标培训者培训开班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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