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绥化市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
第二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研所、市直中学及开发区所属学校:
从2013年11月份开始,绥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入年度第二次结题验收阶段,请根据《绥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结题验收的组织把关与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范围
绥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2013年度第二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时间定在11月份进行,其受理材料时间为11月7日。凡在“十二五”期间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达到《绥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类别课题要求的市规划课题,经课题承担单位同意可申请结题验收,过期不予受理。
二、上报材料要求
结题验收课题需要提交的材料:《课题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字数在一万字以上,内容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方法与具体措施、课题的进程与阶段说明、研究的成果、结论及其价值和效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论文、著作等)复印件一份;课题立项申请书和课题审批通知书、(学会是研究任务下达书)原件一份;(其它两份复印);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三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证明);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录像材料等)。
三、材料装订(外观要求用塑料本夹)
1.封面(三号宋体加粗居中,内容如下)
绥化市教育科学“十二五”重点(一般)课题结题验收材料: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所在单位: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2.书脊(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
3.装订顺序:(结题材料目录、结题申请书、结题验收表、课题结题报告、成果佐证材料、课题审批通知书、(学会是研究任务下达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课题研究方案、课题开题报告、课题中期报告、课题阶段总结、研究活动纪实材料、课题变更申请及批复。
关于2013年度第二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望大家给予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把好关及时上报,如过期不予受理且后果自负。
附件:1.绥化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课题结题汇总表
2.结题验收表
绥化市教育科研所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