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来源:中国教师报
本报讯 “国十条”明确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半年多过去了,进展情况如何?日前,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未来三年各地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可新增园位500多万个。预计国家“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可以提前实现。
如何保障未来新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该负责人强调,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教师配备和幼儿园的运行保障。各地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在加快幼儿园建设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把后续发展和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办园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用人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把入口关。二要尽快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好幼儿园投入使用后的正常运转以及持续发展问题。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研究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和配备标准、收费标准、质量标准等;二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国家项目和各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的全面监测评估;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每年对“国十条”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资质、安全、卫生保健、保教质量、收费、教师队伍待遇及流动等多方面的动态监管,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提 供/教师进修学校 曹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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