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期末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所需上报的材料和查验、核实有关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德建设工作考核
1.该项目考核各学校需按《兰西县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报“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表样见附件1),此表的打印稿于2016年7月8日上报师训股。
2.如果有教师出现违纪行为,将按教体局纪检部门核实的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出现一例受到县级以上处分的扣除此项全部分值。
二、培训工作考核
1.各学校参加和开展的各项培训工作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考评细则》”,按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师进修校。镇内各学校在编不在岗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提供教体局人事股出具的不在岗证明材料。“培训管理”考核6、7、8、9小项目的10分与“综合考评”的20分项目合并,合并后的“综合考评”项变为30分。
2.各学校保证教师外出培训经费,如出现不能很好的解决教师培训所需费用的将按比例扣分,教师外出培训经费都能落实的得满分。2016年上半年经教体局派出参加上级培训的教师(指上半年参加“国培集中培训”的教师,详见“国培计划(2015)”——黑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学员信息统计表)填写附件3:《兰西县外出人员参培情况调查表》,经本人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于2016年7月8日上报师训股。
三、职称评审工作考核
由于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没有开展,此项工作都得满分。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师训股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