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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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教师处字〔2012〕13号
关于遴选2012年“国培计划”参训教师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教育局(处):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精神,做好我省今年“国培计划”各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就选派参训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及遴选意义
“国培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为支持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施“国培计划”,旨在进一步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为加大培训力度,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我省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必须做好我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2012)”)和幼儿教师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幼师国培(2012)”)的教师遴选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遴选范围
(一)“国培计划(2012)”——黑龙江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类别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拟对我省12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采用“集中研修”+“影子教师”实践(时间不少于1/3)+“集中研修”模式,采取专家讲授、合作研究、参与体验等多种培训方式,通过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和优质中小学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为我省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促进教师教育改革。
1.培训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
2.遴选条件:
(1)以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为主,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即中学高级或小学超高,下同),在农村中小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的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
(2)敬业爱岗,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有良好发展潜能,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具备上述条件,并曾获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可优先选拔。
类别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拟对我省321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及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通过分类别、分层次、分学段、分学科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农村教师专业能力发展。
此类别培训共分6个子项目:
子项目1.农村中小学主干学科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
我省农村中小学主干学科骨干教师800名。
2.培训学科:
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
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
3.遴选条件:
(1)以乡(镇)中小学校教师为主(乡镇教师不得少于本地区参训人数的三分之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
(2)敬业爱岗,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有较大发展潜能,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子项目2.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培训
1.培训对象:
我省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850名。
2.培训学科:
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科学、信息技术、汉语文;
初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3.遴选条件:
(1)以乡(镇)中小学校教师为主(乡镇教师不得少于本地区参训人数的三分之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
(2)敬业爱岗,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由较大发展潜能,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子项目3.农村中小学学科拔尖教师培训
培训我省农村市(地)级以上的中青年骨干学科教师200名。通过送往高水平的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为我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领军人才。
1.培训学科:初中:语文、数学。
2.遴选条件:
(1)以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为主,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在农村中小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的市(地)级以上骨干教师;
(2)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方面有独特做法并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有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和较大发展潜能,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4)在本县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是本县的学科带头人。近五年内,在市、县范围内举办过公开课;推广介绍过教育教学经验;在校本培训中能起到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是校本培训的中坚力量;承担过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任务,主持过县级或参与过市(地)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
具备上述条件,并曾获省、市级优秀教师称号可优先选拔。
子项目4.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指导团队培训
培训我省的省、市(地)教师培训机构管理者、研修指导者60名,选派到高水平的师范大学进行集中培训,为我省农村教师培训事业发展培养专业化的高级管理人才。
遴选条件:
1.要求是省、市(地)级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者、教研员,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和较强的自我提高意识,有较大的发展潜能;
4.近五年内,在省、市范围内策划并组织过大型的培训活动;具体指导过本省或本市(地)的校本培训;主持或参与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子项目5.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辅导教师培训
培训我省实施“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的县(市)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学科教研员、专职培训者、骨干教师等辅导教师300名。通过培训提高辅导教师指导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网上培训效果,确保远程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1.培训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信息技术;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思想品德、信息技术。
2.遴选条件:
(1)热爱中小学教师研培工作,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和网络运行能力,能熟练开展网络研修、网络交流及网络管理等工作;
(3)具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能跟踪学科的专业发展前沿,对中小学新课程有较深入研究,具有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
(4)具有一定的业务规划、组织、指导与协调能力,具有远程学科辅导或远程培训管理能力,参训后能承担起本市(县)远程培训的学科辅导或远程培训管理工作。
子项目6.农村后备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有较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有培养和发展潜质、年龄在3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1000名,为其向优秀骨干教师的发展奠定基础。重点向边境县、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通过培训着力提高教师把握现代教育发展趋势的能力,以及教育基本技能、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以及本人的职业规划能力等。
该项目全省培训1000人,参训教师由省直接遴选。
类别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拟对我省4574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采取现代远程教育手段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培训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学习的习惯和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1.培训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信息技术;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思想品德、信息技术。
2.参加远程培训的项目县:
根据黑龙江省国培办的要求,凡是没参加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的县,今年必须全部参加“国培计划(2012)”— 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另外结合“国培计划(2012)”— 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各县及教师人数情况,结合我省远程培训计划,现确定以下县(市)教师参加本次远程培训:哈尔滨市的方正县、宾县、依兰县、巴彦县、通河县、木兰县;齐齐哈尔市的富裕县、依安县、克山县;牡丹江市的海林市、穆棱市、东宁县;佳木斯市的同江市、桦川县、汤原县;绥化市的安达市、绥棱县、兰西县、明水县、青冈县、庆安县;双鸭山市的宝清县、饶河县;鹤岗市的绥滨县;伊春市的嘉荫县;鸡西市的密山市、虎林市;黑河市的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孙吴县;大兴安岭地区的呼玛县、漠河县;绥芬河市;抚远县。
根据各市(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数及其不同学段和不同学科的综合情况,各市(地)相应培训项目的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附件4。
(二)“幼师国培(2012)”——黑龙江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
类别一: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短期集中培训分为4个子项目,计划培训2150人。
子项目1.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1850人,集中培训10天。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围绕学前教育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内容,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的科学保教能力,促进专业发展。
遴选条件:
1.以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为主(乡镇教师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地区参训人数的三分之二);
2.敬业爱岗,对幼儿教育工作满怀热情,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有较大发展潜能,在教学一线的幼儿教师。
子项目2.农村幼儿园园长培训
培训县及县以下农村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150人,集中培训10天。培训以掌握履行园长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提高幼儿园园长的政治素质、决策能力和业务水平。培训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采用专家引领、案例分析、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培训方式。
遴选条件:
1.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
2.敬业爱岗,对幼儿教育工作满怀热情,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有较大发展潜能。
子项目3.“幼师国培”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高级研修
培训国培实践基地园参与指导国培学员的实践指导教师50人,选派到省外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围绕师德和学前教育专业理论,重点提升学员的实践指导能力、研究反思能力和评价能力,使学员掌握农村幼儿教师实践培训工作的规律、方法和特点,积累实践指导经验,提高培训层次,保证“幼师国培”的实践培训质量。
遴选条件:
1.能够承担农村幼儿教师实践培训任务的幼儿园园长和一线教师;
2.敬业爱岗,对幼儿教育工作满怀热情,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有较大发展潜能。
子项目4.农村幼儿教师远程培训辅导教师培训
培训实施远程培训项目的县(区)的教师培训机构的辅导教师100人,集中培训10天。培训内容聚焦远程培训专业课程的教学辅导内容、辅导方式以及辅导过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全面提高网上教学辅导的效果。
1.参加远程培训的项目县
黑龙江省所属地市辖管的县(市)、省属县(市)。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2。
2.遴选条件:
(1)各市(地)的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主管幼儿教师培训的辅导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敬业爱岗,对幼儿教育工作满怀热情,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和网络运行能力,能熟练开展网络研修、网络交流及网络管理等工作;
(4)具有一定的业务规划、组织、指导与协调能力,通过培训,能够承担本地区的培训任务。
类别二: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
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设1个子项目。
子项目5.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992人,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和40学时的远程培训。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保教能力和水平。
遴选条件:
1.从中小学转岗到农村幼儿园任教的专任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
2.敬业爱岗,对幼儿教育工作满怀热情,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有较大发展潜能,在教学一线的幼儿教师。
类别三: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设1个子项目。
子项目6.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研修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350人,项目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时间不少于1/3)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高水平院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通过研修,为中西部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种子”教师。
遴选条件:
1.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县(镇)中青年骨干教师;
2.敬业爱岗,对幼儿教育工作满怀热情,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由较大发展潜能,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具备上述条件,并曾获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可优先选拔。
各市(地)相应培训项目的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9。
三、项目实施有关要求
(一)“国培计划”——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由各市(行署)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行署)教育局要根据本通知附件的名额分配,按照上述相应的遴选条件,本着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程序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培训。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中要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择优推荐,同时,要兼顾学段、学科、年龄、性别的合理分配。对推荐人选要予以公示。
(三)遴选参加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教师以县镇学校教师为主;遴选参加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的教师,乡(镇)以下农村教师占参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以乡(校)骨干教师为主。
(四)远程培训有关事宜:
1.各项目县要根据省里下达的远程培训实施县的辅导教师的分配指标(见附件5、附件12),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遴选工作。中小学远程辅导教师要覆盖本项目县参与远程培训的所有学科,辅导教师可以兼任。
2.请各项目县负责人督促本县辅导教师按时参加远程培训辅导教师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请各项目县负责人于
4.请各项目县负责人督促已遴选为本项目县幼儿及各学科辅导教师的教师,组建本学科辅导教师团队和本学科网络班级。每100人左右组建一个网络班级(各项目县各学科人数分配见附件4),每一个网络班级配一名辅导教师。
5.远程培训项目联系人:赵岩松、付松洁,联系电话:0451—82456307、139****2011、131****8337,信箱:zys****@163.com。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下达的名额数予以保证落实,原则上不做调整。如确需变动,请及时上报省“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进行二次分配。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与教师培训机构密切配合。分项目、分学科、分期次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要指定专人按照培训项目落实培训对象,做到名额到校,落实到人,并将本通知相关事宜通报所有参训教师,使其明确培训类别、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联系人等,确保参训教师按要求参加培训。参训教师名单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换人。
(七)参训教师在培训前要认真学习有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反思总结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带着问题参加培训。培训过程需上交作业、培训心得及教学反思等。
(八)“国培计划”—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各项培训将于8月中旬陆续开始进行,各市(地)要提前做好遴选教师工作。各项培训时间、地点请登录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黑龙江省教育学院网首页国培公告栏查询。
(九)参训教师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培训机构将核实、登记身份证号码。同时上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十)参训教师食宿费、培训费等由省“国培计划”项目办负责,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核销。
(十一)为了保证“国培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请各市(地)申报人数、学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附件10)、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3、附件11)务必于
联系电话:0451—82456223
联系人:张亮 仉银 闫树伟
电子信箱:sxglbgs0****@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邮编:150080
附件1: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2)各地市指标分配表(类别一、类别二);
附件2: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2)学员信息统计表(类别一、类别二);
附件3: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2)各市(地)联络人信息表;
附件4: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2)各地市指标分配表(类别三);
附件5:“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2012)项目县辅导教师名额分配表(子项目编号:2501);
附件6: “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2012)项目县辅导教师信息表;
附件7: “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2012)项目县负责人信息表;
附件8:“国培计划”——黑龙江省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2012)项目县学员信息表(类别三);
附件9:“幼师国培(2012)”——黑龙江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各地市指标分配表;
附件10:“幼师国培(2012)”——黑龙江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学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11:“幼师国培(2012)”——黑龙江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各市(地)联络人信息表;
附件12:“幼师国培(2012)”——黑龙江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项目县辅导教师分配名额(子项目编号:1401);
附件13:“幼师国培(2012)”——黑龙江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远程培训辅导教师信息表;
附件14:“幼师国培(2012)”——黑龙江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远程培训项目县负责人信息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
抄送:各市(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各有关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