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
“两标”竞赛评比(口试)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两标”竞赛评比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12月中下旬举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两标”竞赛评比(口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5年12月22日8:30-14:30
二、竞赛地点:崇文实验学校西楼报告厅
三、竞赛方式:
(一)轮答
1.参赛内容:以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参考题为主要考查内容,采取问答题的形式进行检测(原参考题的题型、问题点均有大幅度变动)。
2.参赛选手:每个代表队的C组选手参加(非语文、数学教师)。
3.参赛方式:采取抓号码球的方式确定选手参赛顺序。当主持人宣读试题内容时,导播组出示试题内容,选手面向屏幕边看边听边思考。当主持人宣布开始答题时,记实组播放60秒倒计时,导播组出示标准答案,选手面向观众席作答,在60秒内作答完毕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完全正确得35分;不完全正确按采分点适当给分;完全不正确或他人提示不得分(记作0分)。
(二)选答
1.参赛内容:以义务教育语文、数学《课程标准》参考题为主要考查内容(原参考题的题型、问题点均有大幅度的变动),采取三类分值题选答的形式进行检测,其中,A类题为20分,以选择、判断为主;B类题为30分,以填空为主;C类题为40分,以简答、论述、案例分析为主。
2.参赛选手:每个代表队的B类选手参加(语文、数学教师)。
3.参赛方式:采取抓号码球的方式确定选手参赛顺序。选手先选择题型(A类、B类、C类),然后再抓号码球选题。当主持人宣读试题内容时,导播组出示试题内容,选手面向屏幕边看边听边思考。当主持人宣布开始答题时,记实组播放60秒倒计时,导播组出示标准答案,选手面向观众席作答,在60秒内作答完毕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完全正确得所选类型题的分数(20分、30分、40分),不完全正确或他人提示不得分数(记作0分)。
(三)抢答
1.参赛内容: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原文)为主要考查内容,采取问答题的形式进行检测。
2.参赛选手:每个代表队的A类选手参加(校长或副校长)。
3.参赛方式:采取抓号码球的方式确定选手参赛组别,每组6-7人。当主持人宣读试题内容时,导播组出示试题内容,选手面向屏幕边看边听边思考;当主持人宣布“开始”时,各位选手要通过按抢答器的方式示意作答,最先示意作答的选手有回答权;当主持人宣布开始答题时,记实组播放60秒倒计时,导播组出示标准答案,选手面向观众席作答,在60秒内作答完毕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完全正确得35分,否则扣10分。
四、结果应用:
(一)奖项设置。本次竞赛评比活动(含笔试和口试)设团体全能奖8个、个人优胜奖25名、个人优秀奖若干名。
(二)学时加减。根据各代表队综合得分的平均分确定教师培训学时加减:平均80分以上的代表队本校教师每人加20学时;平均60分以上的代表队本校教师每人加10学时;平均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代表队本校教师均不加学时;没参加竞赛活动的学校和幼儿园本校教师减校本培训5学时。
五、其他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评比活动,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组织有关领导、教师及时参加活动。
(二)参赛选手(携带本人身份证作为准考证)8:00报到,抓号码球确定本队顺序号,并按照“座次安排表”对号入座。
(三)各校已参加笔试的副校长和教师参加本次口试活动,缺席者记作0分,并纳入综合评比。
(四)参赛期间,所有参赛选手要自觉遵守竞赛规则,严格尊重评委团的裁决。当别人回答问题时不准提示、不准喧哗。要全程参加竞赛活动(否则,不颁发任何等级的证书)。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