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王泽华
类型:小学思品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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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1-18 19:38| 回复0| 楼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
<br>各位学员:<br>在县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历时三个月(10月16日-12月15日)的兰西县教育系统“铸师魂,扬师风,做道德高尚的人民教师”网络研修活动现已圆满结束。本次培训,八 班共注册 246名学员,经过管理员和辅导教师从“政策法规”“典型经验”两个方面的严格考核,有 222 名学员综合考核合格,合格率 90.2 %,认定20学时。班级综合学情和教师个人学情到班级“共享”中查阅。通过本次培训,有效落实了县委《关于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做有道德的兰西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兰办发[2015]12号),加强了师德建设,塑造了良好师风,培养了广大教师忠诚教育事业,潜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的优秀品格,向社会释放正能量。管理员:贾维莉 ,辅导教师:方丹 ,2015年12月31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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