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绥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绥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填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填报范围:普通高中、完全初中、完全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
2.填报说明:学校内所有在编在职人员都要填写(九年一贯制学校或有附属幼儿园的学校,要分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别填写),不任课的要注明职务;任教学科如果有兼职,要标注清晰。
3.上报时间:9月18日前将电子表上报到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孙玉平,
邮箱:syp6****@126.com.
附表:《绥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