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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2014年05月08日 13:50:36 访问量:2144

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完善中小学教师培

训制度,落实落靠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推动教师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们将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友斌、周丽梅、方 

二、检查时间:

2014年5月12至6月30日  

三、检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包括各幼儿园、活动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四、检查内容  

以2013年下发的《兰西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为依据。重点检查各校是否围绕学校自身发展要求与建设的重点及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档案是否完整、规范、真实。  

五、检查形式 :

三听——一听学校汇报;二听教师座谈;三随机听课。

三看——一看组织保障;二看档案材料;三看实际操作。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检查结束后将按检查情况评定各校培训工作的等级。合格以上的学校,参培教师登记的相应学分有效。不合格的学校,所有教师将暂缓认定相关学分,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所登记的相应学分,方可认定为有效。

                                             

    后附:兰西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评估标准

 

 

                                    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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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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