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教师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全县教师“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已经完成了“集中研修”“诊断示范”“研课磨课”“总给提升”的四段式任务,现在进入“训后跟踪”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员认定
(1)加入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培训班级”,全程参与“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提交《学员研修日志》,并将研修随笔和研修作业在“个人中心”发布。
(2)全程参与“农村骨干教师跟岗研修活动”,圆满完成不少于10个工作的研修任务,并提交了《研修日志》。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未参训学员,不纳入本学期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考核管理之中。
(1)不能全程参与“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或“农村骨干教师跟岗研修活动”。
(2)未加入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培训班级”。
(3)未提交《学科研修手册》或《学员研修手册》。
(4)参加“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的教师,未将研修随笔和研修作业发送到教师进修学校网站的“个人中心”。
二、考核范围
1.研修手册:(1)各校(园)《学科研修手册》;(2)《学员研修手册》(含农村骨干教师跟岗研修)。
三、时间安排
1.提交手册(6月29日-7月3日):以校(园)为单位务于7月3日前将《学科研修手册》和《学员研修手册》(含农村跟岗教师)报送教师进修学校各学科教研员,逾期不提交按自动放弃考核处理,责任自负。
2.查阅平台(7月1日-7月3日):以学科为单位在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平台的“班级主页”核对参训教师、查阅研修随笔和研修作业的提交情况。
3.单项考核(7月4日-7月5日):以学科为单位对各校(园)各学科和参训学员进行逐一考核(考核细则及说明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4.综合考核(7月6日-7月7日):在“单项考核”的基础上核算各校(园)综合考核分数,并将考评结果报送教体局审核、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的考评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考核材料的提交、发送等工作。
2.参与“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的学员综合考核60分为合格、参与“农村骨干教师跟岗研修活动”的学员综合考核80分为合格,颁发学时证书(城镇36学时、农村18学时),否则,不颁发学时证书。
附件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2: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参训教师考核评估要求及指标
附件3: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跟岗研修考核细则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