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示范通知】关于做好“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示范”活动的通知

【示范通知】关于做好“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示范”活动的通知

2017年05月11日 15:53:35 访问量:1332

关于做好“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示范”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全县中小学教师“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从5月15日起培训活动正式进入“示范”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针对“诊断”环节梳理出的主要问题,选择契合主题的课例,采取上课、说课、评课等多种方式提供示范教学,提出教师研修任务。

二、主要方式

1.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深入城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每个单位一个工作日),每个学科听1名教师的主题改进课,由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和本校本学科教师对主题改进课再次进行把脉诊断,提炼出课例亮点,并提出改进意见。

2.农村各中小学幼儿园由本单位业务领导、教研组长(学年组长)组织实施,每个学科听1名教师的主题改进课,由本单位业务领导、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和本学科教师对主题改进课进行把脉诊断,提炼出课例亮点供教师学习,并归纳出突出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时间安排

(一)编排日程(5月15日)

1.城镇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安排的“示范日程表” (详见附件:城镇“示范”日程表)编制本单位的示范日程表(学科、执教人、授课年班、课题,以及研讨地点),于5页15日前报送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备案。

2.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由本单位自行安排“示范日程表”,并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备案。

小学联系人周丽梅,电话:138****0081,邮箱:Zlm****@126.com;中学和幼儿园联系人:孙玉平,电话:182****2923,邮箱:Syp6****@126.com

(二)  示范研讨(5月16日-5月19日)

教师进修学校分成五个研修团队(小学和中学各2个,幼儿园1个)按照“日程表”深入城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现场观课、研讨、指导;农村各中小学由本单位业务领导、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具体组织观课、研讨活动,并指导改进课堂教学。

四、其他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示范”日程表》提前安排好“示范”课程表、讨论地点等,并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师进修学校。

2.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教师要全员全程参与听课、议课等研修活动。每少上1节“示范课”扣单位1分,参训学员少参加1次研修活动扣个人4分。

3.在“示范”环节,每位学员要撰写研修随笔1篇,并在网站“个人中心”发布,否则扣0.5分;教师要结合学科研修主题和课堂教学所需,在教师进修学校网站下载应用教学资源至少2个,并填写在《学员研修手册》上,否则,不得分。

  1. 各校(园)主管领导要全程组织、参与示范活动,训前协助研修组编排“示范”课程表,训后协助研修组填写《反馈单》,并现场认证、签字、盖章,为师训工作的考核提供第一手依据。
  2. 各校(园)要及时记录好《学科研修手册》和《学员研修手册》。

附件:城镇教师“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 “示范”环节日程表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5月11日

 

 

  • 附件(1个)
  • 城镇教师“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示范环节日程表.doc (61kb) 下载
编辑:曹友斌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