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成果评选】兰西县关于评选2015年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成果评选】兰西县关于评选2015年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5年11月02日 10:31:04 访问量:2371

兰西县关于评选2015年教育科研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33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龙教会字[2015]04号)和《兰西县关于开展教育科研工作阶段性总结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及时地总结交流教育科研成果,推进教育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经研究,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开展2015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望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与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按照绥化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关于“校校有课题,人人都研究”的指示精神,申报人员必须是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员,而且在课题研究“检查评估”中被认定为“良好”以上等级。

二、申报条件

1.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的申报条件

   (1)学校教育科研组织管理缜密合理,体现“一把手”工程的特点。

   (2)学校“十二五”课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推进。

   (3)以科研为先导,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创新。

   (4)积极开展与科研相关的校本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发挥专家引领作用。

   (5)及时物化成果,提炼科研经验,形成科研的校本特色。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申报条件

(1)在本校或校际协作的课题研究及相关学术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2)承担校内课题研究的负责人,并取得一定成绩。

(3)在课堂教学改革之中,能发挥带头作用或专业引领作用。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论文、案例、优质课等)曾在县级受到表彰或在《研训信息 》上发表交流。

(5)在同行之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3.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申报条件

(1)成果系“十二五”主导课题及子课题领域内,能代表学校的科研现状与水平。

(2)成果系省市科研机构和县科研所下达或倡导的教育科研课题、专题或研究项目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水平。

(3)成果的时间必须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内,且没有参加各级评奖。

(4)教育科研成果必须是本人进行课题研究中形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经验总结、教育叙事、教学反思、教育教学案例、研究体会等,不含实物(课件、模型等)。

(5)成果必须主题鲜明,文体规范,内容具体,语言流畅,真实可信,不能抄袭或网上直接下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学校填好申报表,并附简洁的自评报告一份,表格、文稿均须打印。

2.申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学校让推荐的教师填好审批表并附个人业绩小结或及相关成果复印等材料,每校可报1-2人。

3.申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学校须责成作者填好审批表并签署推荐意见,表格与成果打印稿上交一份,每校可报2-10篇。

4.申报受理日期自11月10日起至11月20日截止。

5.不受理任何个人的申报。

四、评审办法

1.科研成果评选先由课题组自主申报,所在学校初选推荐,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比对评审。

2.本次评选设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科研成果若干名,不受名额限制,本着宁缺勿乱的原则,贵在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真正发挥成果的引带和辐射作用。

3.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好经验、好作法将借助校刊校网广泛宣传,优秀代表将在总结表彰会议上展示交流,并将优秀成果向省教育学会推荐参加第33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不参加县级成果评选或二等奖以下的成果不能参加省级成果评选)。

4.坚持标准,严格评审,不准弄虚作假,不准玷污成果科学性和实效性。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提高广大教师的参与率,营造浓厚的征集氛围,引导教师积极反思教育工作,提高参评成果质量,不受理任何个人的申报

2.科研先进单位首要条件是:县级以上课题都能有序有效进行研究,在“检查评估”中没有“一般”或撤销的课题;科研先进个人首要条件是:在“检查评估”中所研究的课题被认定为“优秀”等级;科研优秀成果首要条件是:所研究的课题在“检查评估”中被认定为“良好”以上等级。

3.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00字。

4.为保证成果评选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本人作品,要真实反映申报者的研究与实践,能在县教师进修学校校刊《研训信息》和网站上公开发表交流。发现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5.申报者除了上报科研成果材料和《评审表》外,还要提交本人主持或参与研究的立项课题研究的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各校负责填写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成果推荐表(见附件4),并于11月20日前连同申报人的其他材料一起报教师进修学校科研所。

联系人:张德胜,电话:189****1828,邮箱:jks****@126.com

附件1: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申报

附件2: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3: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审批表

附件4: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荐表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5年10月30日

  • 附件(4个)
  • 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24kb) 下载
  • 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33kb) 下载
  • 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审批表.doc (32kb) 下载
  • 兰西县2015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荐表.doc (46kb) 下载
编辑:曹友斌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