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成果征集】关于征集省级教研成果的通知

【成果征集】关于征集省级教研成果的通知

2016年09月30日 11:53:49 访问量:2503

关于征集省级教研成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黑龙江省基础教育2016年度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评选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征集教研成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

科研论文、教育教学叙事和典型教育教学案例。必须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会议上交流(上报时要提供发表或交流的有关佐证材料)。

2评选范围

小学:语文、英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初中:数学、物理、化学、思想品德、班主任、体育、技术;高中: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美术、音乐。参与成果评审的教师必须是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员(在县科研所备案)。

    三、评选时限

    近三年(20138月—20167月)形成的教育教学成果。

    四、名额分配

    高中:一中和四中各推荐4篇;初中:每个单位各推荐1篇;小学:每个单位各推荐1篇;幼儿园:每个单位各推荐1篇;特殊教育学校推荐1篇。

    、上报时间

    各校务于1011日下午将有关材料(文本及电子稿)按学段学科报送到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室(2)孙玉平处,提前或拖后均不受理,责任自负。联系电话:182****2923,电子邮箱:syp6****@126.om

   六、评选方法

各校要认真研究领会绥化市教育学院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基础教育2016年度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评选方案》的通知(附件1)和《黑龙江省基础教育2016年度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评选方案》(附件2)精神,特别是评选范围和材料申报等项目,要确保推荐论文的质量,教师进修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上来的论文进行评选,采取差额评选的方法,择优向市里推荐(高中推荐5篇;初中推荐7篇;小学推荐10篇;幼儿园推荐2篇;特殊教育学校推荐1篇)。

 

    附件1: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基础教育2016年度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评选方案》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基础教育2016年度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评选方案》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6930

 

  • 附件(2个)
  • 绥教院办发[2016]11号绥化市论文申报评选通知.doc (16kb) 下载
  • 黑龙江省基础教育2016年度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评选方案.docx (19kb) 下载
编辑:曹友斌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