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聚焦学生核心素养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总结提升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按照《全县教师“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经教体局批准,从6月19日培训活动进入“总结提升”阶段,到7月5日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镇教师“总结提升”活动
(一)遴选精品课和优秀成果(6月19日)
1.严格遴选。教师进修学校由校长、主管校长、教研员组成学科评审小组,在入校(园)“跟踪研磨”的基础上,对研磨课和研修成果进行反复比对、核查,从中择优遴选出精品课1-3节,优秀研修成果1-3篇,将在“总结提升”阶段进行展示、交流,并在教师进修学校网站、校刊公开发布。
2.坚持标准。所遴选的精品课和优秀成果必须凸显学校学科研修主题,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创新了课堂教学模式,有积极的推广借鉴价值,否则,宁缺毋滥。
(二)做好“总结提升”的准备工作(6月20-21日)
1.教研员通联入选的精品课和优秀成果的教师,按照学科主题研修的要求做好课例展示和成果交流的准备工作,课例展示和成果交流均要借助PPt课件进行。
2.教研员撰写本学期本学科培训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基本概述、研修流程、主要成效、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
3.编排“总结提升”日程表,召开“总结提升”筹备会议。
(三)集中进行课例展示和成果交流(6月22日或23日)
1.主要内容:展示各学科遴选出的精品课;交流各学科遴选出的优秀成果;教研员进行培训小结。
2.活动地点:县城内各中小学、幼儿园。
3.参加人员:各校(园)主管培训工作的领导1名,每个学科教师代表2-5名(含课例展示和成果交流的教师)。
温馨提示:“集中研修”日程安排表和参训人员分配表6月20日下通知。
二、农村教师“总结提升”活动
(一)推荐优秀课例和研修成果(6月12-25日)
1.以校(园)为单位,在“诊断示范”“研课磨课”的基础上,从中择优遴选出优秀课例1节,优秀研修成果1篇,于6月14日前将《农村教师“聚焦学生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培训“总结提升”报告单》上报教师进修学校。
2.优秀课例不集中到研修片区进行现场展示,而与“一师一课”活动有机整合。所推荐的优秀课例要以课堂实录的形式报送教师进修学校,并上传“一师一课”网络平台(相当于“一师一课”的“二级指标”)。
3.优秀研修成果上报纸质稿、电子稿和PPt课件。
4.各校(园)将优秀课例的课堂实录(含本节课的教学设计)和成果的纸质稿、电子稿、PPt课件于6月25日前报送教师进修学校。
(二)研修团队进行集中评审(6月26日-30日)
1.严格评审。教师进修学校由校长、主管校长、教研员组成学科评审小组,对各校(园)推荐的优秀课例、研修成果进行反复观看、查阅、比对,从中择优遴选出精品课若干节(以县级优课名誉向市里推荐参加“一师一课”评选)、优秀研修成果若干篇,并在教师进修学校网站、校刊公开发布。
2.坚持标准。所遴选的精品课和优秀成果必须凸显学校学科研修主题,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创新了课堂教学模式,有积极的推广借鉴价值,否则,宁缺毋滥。
三、“总结提升”的总体要求
1.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总结提升”阶段的研修活动,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教师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各校(园)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既要支持骨干教师承担课例展示和成果交流任务,又要按照规定参训人数全员全程参与研修活动。
3.所需提交的课堂实录(含本节课的教学设计)和成果的纸质稿、电子稿、PPt课件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否则,责任自负。
4.要从严考核。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凡是不推荐课堂实录和研修成果的学科(没有参训教师的学科除外),学员考核视为不合格,不发学时证书,单位此学科考核为不合格,考核分不超40分;城镇中小学幼儿园不按分配人数参加“总结提升”活动,学员考核视为不合格,不发学时证书,单位此学科考核为不合格,考核分不超40分。
5.“总结提升”结束后,教师要按照要求撰写个人研修总结1篇、研修随笔4篇,并对照《考核标准及要求》进行自评。
6.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培训考核的准备工作,拟于6月末上交单位和学员《研修手册》(没记录《研修手册》的教师不视为学员,不纳入考核)。
7.主要联系方式。小学:周丽梅 13836450081,Zlm****@126.com,中学、幼儿:孙玉平182****2923, Syp6****@126.com
兰西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6月14日